老城校区烟雾报警器采购安装及服务项目
询价通知书
采购编号:LYWHLYZYXY-2024-0815
采购人:洛阳文化旅游职业学院
2024年08月
目 录
目 录
第一章 采购公告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采购需求
第四章 合 同(样本)
第五章 资格审查与评审办法
第六章 资格审查与评审标准
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
第一章 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老城校区烟雾报警器采购安装及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洛阳文化旅游职业学院获取询价通知书,并于2024年8月22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LYWHLYZYXY-2024-0815
2、项目名称:老城校区烟雾报警器采购安装及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询价
4、预算金额:81000.00元
最高限价:81000.00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LYWHLYZYXY-2024-0815 | 老城校区烟雾报警器采购安装及服务项目 | 81000.00 | 81000.00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本次招标共1标段。主要为老城校区烟雾报警器采购安装及服务项目(详见询价通知书)
(2)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安装调试完毕;
(3)质保期:一年;
6、合同履行期限:2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 号,本项目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扶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政【2021】11号)文件,供应商须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响应文件中须附《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询价文件)。
三、获取询价文件
1、时间:2024年8月16日至8月21日
2、领取方式:自行下载,在开标前将响应文件在规定时间内送达指定地点。
本次采购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采购人拒绝,采购人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四、响应文件提交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8月22日10时00分 (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文化旅游职业学院伊滨校区图书馆509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8月22日10时00分 (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文化旅游职业学院图书馆509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采购)公告在洛阳文化旅游职业学院公示栏处公示。公告期为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洛阳文化旅游职业学院
地址:洛阳市伊滨区玉泉街299号
联系人:程老师
联系方式:0379-62178016
洛阳文化旅游职业学院
2024年8月15日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名 称 | 内 容 |
1.1.2 | 采购人 | 名 称:洛阳文化旅游职业学院 地址:洛阳市伊滨区玉泉街299号 联系人:程老师 联系方式:0379-62178016 |
1.1.4 | 采购项目名称 | 老城校区烟雾报警器采购安装及服务项目 |
1.1.5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 号,本项目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扶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 |
1.1.8 | 采购编号 | LYWHLYZYXY-2024-0815 |
1.1.9 | 采购包划分 | 本次采购共1个包。 供应商应就该项目进行完整响应,否则将不被接受。 |
1.2.1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1.2.2 | 付款方式 | 由采购人与成交人合同中自行约定 |
1.3.1 | 交货期 | 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安装调试完毕 |
1.3.2 | 交货地点 | 采购人所在地,具体地点为采购人指定地点。 |
1.3.3 | 履约验收 | 采购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询价通知书、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以及合同约定的内容和验收标准进行验收。验收情况作为支付货款的依据。如有异议,以相关质量技术检验检测机构的检验结果为准,如产生检验检测费用,则该费用由过失方承担。 |
1.3.4 | 质保期及售后服务 | 质保期:质保期一年 售后服务: 1、提供所投产品供应商或制造商售后服务机构情况,包括地址、技术人员及联系方式,售后技术人员力量、设备实力等。 2、提供不少于一年免费上门保修服务,7天×24小时全年无休,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不接受该质保期的投标将不被接受。 3、质保期内(以本项目验收合格之日算起)应当为采购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和服务: 1)电话咨询。成交人或制造商应当为采购人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采购人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采购人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和办法。 2)现场响应。采购人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成交人或制造商售后应在24小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确保设备系统正常工作;无法在24小时内解决的,应在48小时内提供备用产品,使采购人能够正常使用。 3)成交人应当定期对所供设备系统运行情况进行检测,消除故障隐患,以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4)技术升级。在质保期内,如果制造商的产品技术升级,成交人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如采购人有相应要求,成交人和制造商应对采购人购买的产品进行免费升级服务或优惠价格的有偿升级服务。 5)质保期后应当为采购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和服务:应同样提供电话咨询服务,并应承诺提供产品上门维护服务,应以优惠价格继续提供售后服务。 |
1.4.1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详见公告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 | ?不接受 |
1.4.3 | 供应商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 |
1.9.1 | 询价预备会 |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
1.9.2 | 供应商在询价预备会前提出问题 | 时间:/ 形式:/ |
1.10.1 | 分包 | ?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分包金额要求: 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 |
1.11.1 |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交货期; 交货地点; 付款方式; 质保期及售后服务; 其他:/ |
1.11.3 | 其他可以被接受的技术支持资料 | / |
1.11.4 | 偏差 | ?允许,只允许正偏差 |
2.1 | 构成询价通知书的其他资料 | / |
2.2.1 | 供应商提出问题或要求澄清询价通知书的截止时间 |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个工作日前,由供应商的被授权人提交书面材料(盖供应商公章)。 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不再受理供应商提出的问题。 |
2.2.2 | 询价通知书澄清、修改发出的形式 | 询价通知书的澄清、修改将在洛阳文化旅游职业学院公示栏上公示“变更公告”,如需修改询价通知书,则会另行通知供应商。 |
3.1.1 | 构成响应文件的其他资料 | / |
3.2.4 | 预算控制金额 | 预算控制金额 81000.00元。 供应商报价超过本预算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
3.2.5 | 报价的其他要求 | 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报价,无特别注明,均为人民币报价。应包括本采购项目所包含的货物、软件、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图纸资料、技术服务,包装、仓储、运输、装卸、保险、税金,货到就位以及安装、调试、培训、保修等一切税金和费用。 其他:/ |
3.3.1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90天,有效期短于该期限的响应将被拒绝。 |
3.4.1 | 询价保证金 | 本次采购免收保证金。 |
3.4.4 |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询价保证金的情形 | / |
3.5.3 |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无 |
3.6.1 | 是否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 ?不允许 |
4.1.1 | 封套上的密封和标记 |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用非透明文件袋或包装材料密封包装,外包装材料上注明项目名称、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4.2.1 |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 见第一章采购公告。 |
4.2.2 | 提交响应文件地点 | 见第一章采购公告。 |
4.2.3 | 响应文件份数及其他要求 | 一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一份,在每一份响应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副本”、“电子版”字样。 本次招标不退还响应文件。 |
4.2.4 | 标书装订要求 | 供应商可以根据需要分册装订 响应文件全套应采用胶装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
5.1 | 询价开启时间和地点 | 开启时间:同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开启地点:同提交响应文件地点 |
6.1.1 | 询价小组的组建 | 询价小组构成:3人 其中采购人代表 1人,专家2人。 |
6.3.2 | 询价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的人数 | 3名/包 |
7.1 | 是否授权询价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 | ?是 |
7.2 | 成交结果公布媒介及期限 | 公布媒介:洛阳文化旅游职业学院公示栏处公布。 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
7.4.1 | 履约保证金 | 由成交人和采购人在签订合同前自行约定 |
8.5.2 | 质疑函的递交方式 | 质疑函应当面递交;因情况特殊而邮寄的,交邮前应通知采购人。接受质疑函的采购人、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详见本项目采购公告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
9 | 样品 | ?否 |
10 | 其他 | ?节能环保产品优先采购。 ?不接受进口产品。 |
1、总则
1.1采购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采购。
1.1.2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3采购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6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本次招标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所投强制节能产品应具有《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证书不显示规格型号的,还须同时提供证书配套附件;证书应是由《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否则其将被否决。
1.1.7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8采购编号: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9采购包划分: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采购项目的资金来源及付款方式
1.2.1资金来源: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2付款方式: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不接受该条件的响应将被否决。
1.3交货期、交货地点、履约验收、质保期及售后服务
1.3.1交货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不接受该条件的响应将被否决。
1.3.2交货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不接受该条件的响应将被否决。
1.3.3履约验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4质保期及售后服务: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不接受该条件的响应将被否决。
1.4 供应商资格要求
1.4.1供应商资格要求:具体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询价通知书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2)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
(3)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公告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采购项目中参与,否则各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1.4.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2)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5)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询价开启后进行资格审查时查询结果为准,查询结果截图保存);
(6)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7)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8)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询价开启后进行资格审查时查询结果为准,查询结果截图保存);
(9)在近三年内供应商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0)法律法规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 费用承担
供应商准备和参加采购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采购活动的各方应对询价通知书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询价通知书、响应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询价预备会
1.9.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询价预备会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询价预备会,澄清供应商提出的问题。
1.9.2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以便采购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9.3询价预备会后,采购人对供应商所提问题的澄清为询价通知书的组成部分。
1.10 分包
1.10.1供应商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货物进行分包的,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货物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
1.10.2成交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成交供应商应当就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11 响应和偏差
1.11.1响应文件应当对询价通知书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采购人的响应,并在商务要求响应与偏差表中逐一列明,否则,供应商的响应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1.2供应商应根据询价通知书的要求提供技术要求响应与偏差表、商务要求响应与偏差表、重要技术条款的客观证明材料、售后服务计划等内容以对询价通知书作出响应。
1.11.3响应文件中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允许的其他形式为准,不符合前述要求的,视为无技术支持资料,其响应将被否决。
1.11.4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了可以偏差的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偏差应当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偏差范围和最高项数,超出偏差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响应将被否决。
1.11.5响应文件对询价通知书的全部偏差,均应在响应文件的技术要求响应与偏差表、商务要求响应与偏差表中列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供应商响应询价通知书的全部要求。
1.11.6如响应文件技术要求响应与偏差表、商务要求响应与偏差表中列明的内容与响应文件的其他地方存在不一致,以技术要求响应与偏差表、商务要求响应与偏差表中列明的内容为准。
2、询价通知书
2.1 询价通知书的组成
本询价通知书包括:
(1)采购公告;
(2)供应商须知;
(3)采购需求;
(4)合同(样本);
(5)资格审查与评审办法;
(6)资格审查与评审标准;
(7)响应文件格式;
(8)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根据本章第 1.9 款、第 2.2 款对询价通知书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询价通知书的组成部分。
2.2 询价通知书的澄清
2.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询价通知书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要求对询价通知书予以澄清。
2.2.2 询价通知书的澄清、修改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出。澄清、修改发出的时间距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3个工作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2.3 除非采购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回复供应商在本章第 2.2.1 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询价通知书的异议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询价通知书有质疑的,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
3、响应文件
3.1 响应文件的组成
3.1.1 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详见询价通知书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
(1)响应函;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资格证明材料
(4)报价一览表;
(5)报价明细表;
(6)技术要求响应与偏差表;
(7)商务要求响应与偏差表;
(8)项目实施方案;
(9)售后服务计划;
(10)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11)烟雾报警器样品。
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2报价
3.2.1报价涉及货币的应为人民币,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供应商应按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进行报价并填写报价明细表。
3.2.2供应商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总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总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报价;如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
3.2.4 采购人设有预算控制金额的,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预算控制金额,预算控制金额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报价的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2.6本次采购为询价采购,一次性报价。
3.3 响应文件有效期
3.3.1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有效期为90 天;
3.3.2 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响应文件的,应承担询价通知书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供应商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询价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询价保证金。
3.4 询价保证金
本项目免收询价保证金
3.5 资格审查资料
3.5.1根据第六章内容提供证明材料。
3.5.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资格审查资料。
3.5.3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6 备选方案
3.6.1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供应商不得提交备选方案,否则其响应将被否决。
3.6.2 允许供应商提交备选方案的,只有成交供应商所提交的备选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询价小组认为成交供应商的备选方案优于其按照询价通知书要求编制的响应方案的,采购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方案。
3.6.3 供应商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报价,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供货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 响应文件的制作
按照询价通知书的格式要求制作
4、响应文件提交
4.1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的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1.2未按要求密封和标记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4.2 响应文件的提交
4.2.1 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不接受邮寄、电报、电话、传真等方式。除电子响应文件外,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
4.2.2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的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2.3响应文件份数及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2.4供应商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
4.2.5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4.3 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须告知采购人并经其同意。
4.3.2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后不得修改响应文件。
5、询价开启
5.1 询价开启时间和地点
采购人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开启询价活动。
5.2 询价开启规定
5.2.1 采购人在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启询价活动。
5.2.2(此条款仅适用于现场询价的项目)采购人将会同供应商代表检查自己的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
6、询价
6.1 询价小组
6.1.1评审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询价小组负责。询价小组由采购人代表以及评审专家组成。询价小组成员人数以及评审专家的确定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6.1.2 询价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6.1.3 评审过程中,询价小组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审的,采购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询价小组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询价小组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 询价程序
6.2.1 询价小组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资格性审查及符合性审查。
6.2.2询价小组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询价通知书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评审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
6.3评审原则
6.3.1 询价小组按照第五章“评审办法”规定的方法、因素、标准和程序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没有规定的方法、因素和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未实质性响应询价通知书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询价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6.3.2评审完成后,询价小组应当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和成交候选人名单。询价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的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7、确定成交及合同授予
7.1 确定成交的原则
7.1.1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7.2 成交结果
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询价通知书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
7.3 成交通知
《成交通知书》由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发出。
7.4 履约保证金
7.4.1 在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事先经过采购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成交合同金额的 10%。联合体成交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7.4.2 成交供应商不能按本章第 7.4.1 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其询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询价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 签订合同
7.5.1 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1个工作日内,根据询价通知书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询价通知书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其询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询价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2 发出成交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成交供应商提出附加条件的,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退还询价保证金;给成交供应商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5.3 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8、纪律和监督
8.1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8.1.1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排斥其他供应商公平参与竞争;
8.1.2不得与供应商或采购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1.3不得诱导、干预或影响询价小组依法依规评审,不得诱导、干预或影响评审专家依法依规独立评审;
8.1.4不得泄漏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
8.1.5不得接受供应商或采购人的贿赂,或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8.1.6不得无正当理拒绝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
8.1.7参与采购活动的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8.1.8采购过程中,不得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8.2 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8.2.1不得以他人名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8.2.2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不得与采购人串通;
8.2.3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询价小组成员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谋取成交;
8.2.4不得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不得虚假响应,不得恶意低价响应;
8.2.5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
8.2.6不得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或成交后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8.2.7不得恶意诋毁其他供应商、采购人;
8.2.8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得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8.3 对询价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8.3.1确定参与评审至评审结束前,不得私自接触供应商;
8.3.2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3.3不得接受供应商提出的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澄清和说明;
8.3.4不得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
8.3.5不得对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
8.3.6不得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
8.3.7询价小组成员不得接受供应商、采购人等他人的贿赂或者其他不正当利益;
8.3.8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排斥其他供应商公平参与竞争;
8.3.9不得使用询价通知书没有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
8.3.10不得诱导、干预或影响其他评审专家依法依规独立评审;
8.3.11在评审活动中,询价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工作正常进行;
8.3.12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
8.3.13不得泄露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审有关的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
8.3.14询价小组成员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应当回避;
8.3.15在参与政府采购评审活动中,不得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8.4 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8.4.1不得接受供应商、采购人等他人的贿赂或者其他不正当利益;
8.4.2不得与供应商、采评审专家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4.3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排斥其他供应商公平参与竞争;
8.4.4不得诱导、干预或影响询价小组及其成员依法依规独立评审;
8.4.5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工作正常进行;
8.4.6不得泄漏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
8.4.7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8.4.8在参与或服务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得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8.5质疑和投诉
8.5.1供应商认为本次采购活动的询价通知书、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有权在法定质疑期内,按规定的程序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一次性实名向采购人、提出书面质疑。质疑函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制定的范本(见附件:质疑函范本)。质疑函及授权委托书应按规定签字并加盖公章。
8.5.2质疑函的递交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8.5.3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实名向(项目所属)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8.5.4质疑和投诉应有具体的质疑(投诉)事项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或事实根据,供应商对其质疑和投诉内容的真实性及其来源的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9、样品
如本采购项目需要提供样品,样品的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0、相同品牌产品的处理
相同品牌产品的处理办法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附件:质疑函范本
质疑函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询价通知书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质疑函制作说明: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第三章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本次采购项目为老城校区烟雾报警器采购安装及服务项目项目,共1个包。
二、采购货物清单及技术要求
序号 | 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数量 | 单位 |
1 | 独立式光电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 | 软件平台描述 | 1.多种管理形式:提供 Web端和移动端微信小程序两种管理方式。2.多方监控:实现客户单位、监管方的多层级、分区域管理:可将火警、故障信息分享给多人,实现多方监控。3.设备场所化集中管理:引入场所管理概念,将分散的烟感设备进行场所化集中管理设备远程管理:支持历史上报告警、设备故障信息、设备快速定位等。还可以远程复位和消4。许 5.丰富的 API接口:统一标准化数据格式、接口、设备规范,开放的数据接口实现应用对接。6.告警、故障管理:可通过电话、短信、微信小程序、后台通知等方式在警情或故障发生时第一时间通知紧急联系人,保障用户人身财产安全 | 600 | 个 |
产品性能描述 | 报警类型 | 烟雾报警,温度报警,温升报警,防拆报警,低压报警。并将报警信息上传至管理平台、短信、语音、公众号等 |
烟雾报警功能 | 检测烟雾超过设定浓度,探测器进入报警状态; |
温度报警功能 | 检测温度超过 57℃,探测器进入报警状态: |
温升报警功能 | 检测1分钟内温升超过7℃,探测器进入报警状态; |
防拆报警 | 设备拆卸会进入报警状态: |
低压报警功能 | 低压报警阀值 2.7V。 |
电池 | 高性能锂电池供电。 |
心跳功能 | 心跳时间可设定,心跳后设备状态信息上传至管理平台。 |
自检功能 | 设备自动检测现行状态,通讯信号强度,电池电压。 |
报警声压 | 80DB/正前方3米处。 |
远程消音功能 | 支持远程消音。 |
三层过滤设计 | 防止蚊虫进入,防止虫卵附着;让水蒸气、油污、灰尘阻挡、吸附、跌落于迷宫之外,避免误报。 |
黑匣子功能 | 可读取设备数据,序列号,通讯卡号,报警信息,心跳信息,信号强度,电池电压等。 |
低功耗模式 | ADST 技术,让产品在信号微弱时既能100%的保证报警信写的发射成功,又能最大限度的降低耗电。 |
保护面积 | 60 m' |
供应商应如实描述所报产品的技术参数和性能,不得完全复制粘贴上表技术参数和性能描述。因完全复制粘贴上表技术参数和性能描述而产生的不利于供应商的评审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三、供货要求
1、供应商须提供符合国家质量标准、部颁标准、行业标准或本询价通知书规定标准的、供货渠道合法的全新原装合格正品(包括零部件,与提供样品一致),如安装或配置软件的,须为正版软件。所提供的货物应当同时符合国家有关安全、卫生、环保规定。本项目中所报产品涉及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该产品应具有由质监部门颁发给制造商的关于该产品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本项目中所报产品涉及纳入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现行《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描述与界定表》管理的强制性认证产品(简称3C认证产品)的,该产品应具有由认证机构颁发给制造商的该产品强制性认证证书;本项目中所报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内的信息安全产品的,该产品应具有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本项目中所报产品涉及网络通讯产品的,该产品应具有工信部门颁发的入网许可证。
2、采购人使用成交供应商成交的货物、技术、资料、服务或其他任何一部分时,享有无偿使用权。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第四章 合 同(样本)
双方应根据询价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包括澄清说明),以及与本项目采购相关的资料、图纸签订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背离询价通知书的实质性内容要求和响应文件的承诺。
第五章 资格审查与评审办法
1、评审方法及标准
本次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采用合格制,评审方法采用最低评审价法。询价小组对满足询价通知书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按评审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或根据采购人授权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但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除外。
资格性审查及符合性审查标准:见第六章。
2、评审程序
2.1 资格性审查与符合性审查
2.1.1询价小组依据第六章规定的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有一项不符合审查标准的,应当否决其响应文件。
2.1.2 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询价小组应当否决其响应文件:
(1)响应文件没有对询价通知书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询价通知书的偏差超出询价通知书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2)有串通、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2.1.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其响应文件无效:
(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询价事宜;
(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2.1.4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询价小组按以下原则要求供应商对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供应商书面澄清确认。供应商拒不澄清确认的,询价小组应当否决其响应文件:
(1)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
2.2 响应文件的澄清
2.2.1 在评审过程中,询价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询价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2.2 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2.2.3 询价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询价小组的要求。
2.2.4若询价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询价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2.3 评审结果
2.4.1评审结果按评审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若出现评审报价相同的情况,所报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的总价高者优先。若均相同由询价小组投票推荐。
2.4.2询价小组完成评审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和成交候选人名单。
第六章 资格审查与评审标准
条款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资格性审查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承诺函 | 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2、符合性审查标准 | 供应商名称 | 与营业执照一致 |
响应文件签字盖章 | 符合询价通知书要求 |
报价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且报价未超过预算控制价,并按规定填报报价表一览表、报价明细表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
偏差 | 超出偏差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
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
响应文件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供应商名称:
日期:
附件1:响应函
响应函
致:
根据贵方采购编号为 的采购公告,我方签字代表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对之负法律责任。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依法依规、诚实守信、公平竞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2、我方保证响应文件中的所有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且不具有任何误导性,否则,我方承诺响应文件无效并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3、我方的报价详见报价一览表。
4、我方承诺除技术要求响应与偏差表、商务要求响应与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我方响应询价通知书的全部要求。
5、我方愿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的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履行我方的全部责任。
6、我方已认真仔细研究询价通知书全部内容,包括修改文件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7、我方承诺响应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90天,并在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有效期内不撤销响应文件。
8、如果我方的行为符合本询价通知书规定的询价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的,我方同意不退还我方提交的询价保证金。
9、我方同意按照贵方的要求提供与采购活动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的响应文件或收到的任何响应文件。
10、我方在此声明,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11、如果我方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我方愿意按询价通知书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我方如无不可抗力,放弃成交资格,或者未履行询价通知书、响应文件和合同条款的,一经查实,我方愿意赔偿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并同意接受按相关法律法规和询价通知书的相关要求对我方进行的处罚。
12、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询价通知书所列货物及相关伴随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我方将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供货。
13、我公司保证所报产品来自合法的供货渠道,若成交,则有义务向采购人提供其要求的有效书面证明资料。如果提供非法渠道的商品,视为欺诈,并承担相关责任。
14、我方决不提供虚假资料谋取成交,决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决不与采购人或其它供应商恶意串通,决不向采购人、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和评委进行商业贿赂,决不拒绝相关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不向相关监管部门提供虚假情况,如有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行为,无条件接受贵方及相关监管部门的依法依规处罚。
15、与本采购活动有关的一切正式函件往来请寄: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本供应商承诺:以上地址等信息为邮寄函件的真实有效准确信息,收件人为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如我方对往来函件拒收,邮寄方可视为已送达,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供应商承担。
注:除可填报内容外,对本响应函内容的任何实质性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从而导致该响应文件被拒绝。
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本人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员工 (姓名,职务)(身份证号码: 、手机号码: )作为供应商代表以我方的名义参加贵单位组织的 项目(采购编号: )的采购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权转让委托权。
本授权书至响应文件有效期结束前始终有效。
特此声明。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附件3:法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和反面扫描件
2、供应商代表(被授权人)身份证正面和反面扫描件
附件5:资格证明材料
资格证明材料
注:在响应文件中附扫描件
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
单位名称(自然人姓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地址和电话:
为维护公平、公正、公开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树立诚实守信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形象,我单位(本人)自愿作出以下承诺:
一、我单位(本人)自愿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诚信经营,无条件遵守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我单位(本人)郑重承诺,我单位(本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采购文件、本承诺书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七)未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八)未曾作出虚假采购承诺;
(九)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我单位(本人)保证上述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如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自愿按照规定将违背承诺行为作为失信行为记录到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并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七十九条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并应依照有关民事法律规定承担民事责任。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本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1.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按此模板提供承诺函,未提供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处理。
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的签字或盖章应真实、有效,如由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附件6:报价一览表
报价一览表
供应商名称(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 日期:
附件7:报价明细表
报价明细表
序号 | 货物名称 | 是否属于小型微型(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生产的产品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元) | 总价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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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人民币小写: 报价人民币大写: |
供应商名称(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 日期:
注:
1.除所报产品按上表规定格式列示外,供应商可根据本企业情况,在上表列示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安装调试费、技术服务费、培训费、运输费和保险费等。
2.供应商可根据需要自行增减表格行数。
3.供应商对所报相关内容的真实性负责,采购人有权将相关内容进行公示,因弄虚作假导致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附件8:技术要求响应与偏差表
技术要求响应与偏差表
序号 | 货物名称 | 询价通知书技术要求技术参数 | 所报产品 | 偏差描述 | 结论 |
规格型号 | 产品实际技术参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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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名称(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 日期:
注:
1、供应商应根据询价通知书逐条逐项表述说明响应情况。
2、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中的技术参数与询价通知书的技术要求、技术参数不同时,应逐条逐项如实填列在偏离表中。供应商不如实填写偏离情况、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供应商应结合所报产品说明或描述其实际技术参数和性能。如果完全复制粘贴本询价通知书《采购货物清单及技术要求》之技术参数和性能描述,或者只注明“符合”、“满足”等类似无具体内容的表述,因此而产生的不利于供应商的评审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供应商可根据需要自行增减表格行数。
附件9:商务要求响应与偏差表
商务要求响应与偏差表
供应商保证:除本表列出的商务偏差外,供应商响应询价通知书的全部商务要求。
供应商名称(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
日期:
注:供应商可根据需要自行增减表格行数。
附件10: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
序号 | 货物名称 | 品牌及制造商 | 规格型号 | 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编号 | 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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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货物名称 | 品牌及制造商 | 规格型号 | 中国环境标志认证证书编号 | 中国环境标志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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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名称(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 日期:
注:
1、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应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上述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如实填写本表,未按此要求提供证明资料或填写本表的,评审时不予认可、不予加分。
2、证书应是由《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
3、投标人可根据需要自行增减表格行数。
4、相关证明资料附后。
附:
1、投标产品的《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应明显标画出对应的产品型号)
2、投标产品的《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应明显标画出对应的产品型号)
附件11:实质性技术要求的支持资料
注:在响应文件中附扫描件
附件12: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实施方案
供应商根据采购项目要求及自身情况自行填报。
供应商(公章):
附件13:售后服务计划
售后服务计划
1、详细说明售后服务的内容、形式、质保期,解决质量或操作问题的响应时间、应急问题解决时间等。
2、售后维修单位名称、地点、联系方式。
3、售后维修技术设备和人员等情况。
4、技术培训、质量保证措施。
5、为本次采购项目所提供的其他相关免费物品或服务。
6、提供原厂标准的易损件、消耗材料价格清单及折扣率,保修期届满后维修的价格清单及折扣率。
7、供应商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服务承诺。
供应商(公章):
附件14: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供应商根据采购项目要求及自身情况自行填报。
老城校区烟雾报警器采购安装及服务项目询价文件.doc